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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态 | 四川省林草局出台“11条”措施优化省本级林草政务服务
发布时间:2024-05-14 09:49 文章来源:四川省林草局 浏览量:307

为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指导意见》《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》等要求,近日,省林草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优化省本级林草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》,从加强清单管理、做实重点事项、深化模式创新、健全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,出台11条优化林草政务服务工作措施。

一是加强林草政务服务清单管理。19项行政许可、4项行政确认、5项行政备案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36项省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,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管理、维护、更新相应事项的法定依据、受理条件、申请材料、办理环节等办事指南信息。进一步细化办事情形,逐一精准配置申请材料,实现申请人按情形提交申请。对因法律、法规和规章颁布、修订、废止,或国、省决定取消、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的,及时配置更新相应事项清单。

二是做实林草政务服务重点事项。落实《四川省惠企政策“直达快享”实施方案》,实现林草惠企政策一窗(网)受理、分类转办、统一反馈、一站兑现。坚持便民利企原则,以“高效”“办成”为目标,细化明确省级林木采伐许可范围和实施程序。学习借鉴浙江省增值化政务服务先进经验,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化、个性化衍生服务。积极拓宽快速通道服务、延时服务、节假日预约服务、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。拓展运用“一单一图一表”成果,分类细化审批指引。公布高频事项服务清单,形成清单发布、应用建设、使用反馈、服务优化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。积极探索统筹行业协会、技术服务机构,一站式提供推荐、咨询、解读、申报等政策服务。

三是深化林草政务服务模式创新。聚焦国省重点项目,主动回应企业需求,推动同步编制申请材料、同步组织专家评审、同步发放许可证件。高效运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和采集野生植物“多审合一”工作机制。进一步优化审批权限、审批环节和办理流程,逐步将需要多个处室(单位)审核或跨层级办理事项实行集成办理。严格落实《林草行政许可申请人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建立诚信管理档案。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联动,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、信用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。制定《四川省林草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》,逐项明确设定依据、办理时限、办理层级等要素。

四是健全林草政务服务保障机制。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林草政务服务工作。完善会审工作机制,细化会审事项范围,逐步实现网上并联会审。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,选派人员在政务窗口工作经历按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,在评先评优、晋级晋升等方面倾斜。加强林草政务窗口党支部建设,坚持党建促进党员能力提升和政务服务作风转变。全面落实政务窗口信息公开制度、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度、限时办结制、服务双岗制、工作交接制、靠前服务制等,推动法定现场办结率、按时办结率达到100%。